财政预决算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1-01-09 13:52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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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1

基础信息

职能、机构设置信息

领导班子;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

2

政府信息公开

指南、目录、年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

3

政策法规

上级政策法规、本级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

4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财政收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

5

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上年度决算报告、情况说明、收支决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

6

部门预算公开

县财政本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报表、说明及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

7

部门决算公开

县财政上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报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主动

 

 

                                                                                          嘉荫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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