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政策 |
教育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2 |
教育概况 |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教育统计数据 |
●学校数据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义务教育学校名录 |
●学校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3 |
民办学校信息 |
民办学校办学基本信息 |
●学校名称 |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4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乡级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
5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办学性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乡级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
招生政策 |
●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5 |
招生管理 |
招生计划 |
●各校本年度招生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招生范围 |
●招生范围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招生结果 |
●各校本年度招生结果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6 |
学生管理 |
学籍管理 |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
√ |
|
√ |
|
√ |
|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乡级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
学生评优奖励 |
●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地省市县表彰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6 |
学生管理 |
优待政策 |
●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7 |
教师管理 |
教师培训 |
●教师培训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7 |
教师管理 |
教师 |
●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对教师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政处罚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7 |
教师管理 |
教师评优评先 |
●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等行政奖励信息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县级、乡级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教师 |
√ |
|
√ |
√ |
||||
7 |
教师管理 |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
●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教师申领情况进行常年公示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
●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8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控辍保学 |
●“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8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学校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供餐企业(单位)配套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人、供餐方签约人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8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学校体育评价 |
●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体育课、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体育教师、体育场地、条件保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学校美育评价 |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9 |
教育督导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政策文件、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年度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10 |
校园安全 |
校园安全管理 |
●校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配套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区)教育部门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11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生育登记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 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 准、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 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 查询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 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 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 号) |
自信息形 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予以 公开 |
县(市、 区)卫生 健康行政 部门或乡 镇人民政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二)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最低生活保障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2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3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4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5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6 |
临时救助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7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三)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4.就业失业登记 |
4.1失业登记 |
1.对象范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2 |
4.2就业登记 |
1.对象范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四)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五)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含乡镇政府等)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六)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对象认定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七)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5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8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9 |
扶贫资金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各行业扶贫财政资金主管部门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10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1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12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3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八)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3 |
财政预 |
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地方各级预算部门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3 |
财政预 |
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地方各级预算部门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九)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0505 |
行政给付类事 项 |
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1 号 201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0506 |
行政给付类事 项 |
农村部分计划 生育家庭奖励 扶助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1 号 201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 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 通知》(国发﹝2012﹞29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对农 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 工作意见》(国办发〔2004〕2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全国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 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 62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 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0507 |
行政给付类事 项 |
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1 号 201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 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001 |
行政备案类事 项 |
类 事 项 生育登记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 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 准、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 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 查询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 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 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1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预防接种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 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2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居民健康档案 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3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健康教育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4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0~6 岁儿童 健康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5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孕产妇健康管 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6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老年人健康管 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7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慢性病患者健 康管理(包括 高血压患者健 康管理和 2 型糖尿病患者 健康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8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09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肺结核患者健 康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0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中医药健康管 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1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传染病及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和处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2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卫生监督协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3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基本避孕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4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健康素养促进 行动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5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免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人口计生 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人口发 〔2010〕29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 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 〔2016〕894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9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6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新生儿疾病筛 查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生儿疾病筛 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64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7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增补叶酸预防 神经管缺陷项 目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 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 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增补叶酸预防 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 〔2009〕60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9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8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死亡医学证明 办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 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 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19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出具医学诊断 证明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20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住院病历复 制、查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收费标准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病历 管理规定(2013 年版)》(国卫医发 〔2013〕31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23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农村妇女“两 癌”检查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农村妇女“两 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卫妇社发 〔2009〕6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 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 理方案(2015 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 卫便函〔2015〕7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24 |
公共卫生服务 事项 |
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 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 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市、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