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级教育部门 |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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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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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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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级教育部门 |
■公开查阅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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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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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级教育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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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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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4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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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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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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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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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审批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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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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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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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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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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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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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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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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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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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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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审批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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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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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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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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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镇政府 |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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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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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含乡镇政府等)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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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五)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对象认定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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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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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5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8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9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0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11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2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