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嘉荫县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
2025-04-2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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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工作落实浮于表面,伊春市住建委、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的督导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每月或每季度报送工作总结,但大多未按要求执行;
二、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行动、有进展、有成果,推动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思想认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
2.将上级督办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为上级安排下一步工作提供研判依据;
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执行能力,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对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实现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台账中记录的各项任务均已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为上级部门安排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在工作中,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嘉荫县自然资源局426室
七、受理电话:0458-2687426
八、受理地址:嘉荫县朝阳镇鸭嘴龙街60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荫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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