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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水务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第三十一项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按照《伊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列出的问题第三十一项:水资源节约利用意识不强,节约用水管理不到位,水资源被浪费。依据《202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黑龙江省人均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03升/日,抽查伊春市19个城镇生活用水量,在不含自备井数据的情况下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92升/日,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有8个城镇生活用水量超过200升/日,整改任务。
二、造成水量阶段性上浮原因:嘉荫县2023年1-10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约为330万m³,今年比去年同期用水量高8.33%,原因是今年嘉荫县旅游人口158.8万人,比去年新增旅游人口近60万人,旅游人口的增加是用水量阶段性上浮的原因,但依然在标准范围之内。
三、整改目标:牢固树立流域系统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严格水资源监管,推动落实“四水四定”
四、整改措施:2024年10月15日,县内供水监管巡查,主要检查嘉荫县嘉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0月16日,乡镇供水监管巡查,主要检查乌云镇水厂,向阳乡茅兰沟和红光乡恐龙博物馆。
五、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旅游季人口增加,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用水量增加,我局今后将加强旅游景点和饭店、酒店的节水宣传教育,提高游客和居民节水意识,加强村屯输水管网维护,降低管网漏损率。
六、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
(5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嘉荫县水务局
八、受理电话:0458-6192506
九、受理地址:嘉荫县满洲龙路180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荫县水务局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嘉荫县水务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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