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嘉荫县民政局
更新时间:
2025-04-2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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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不应收取的费用进行退还。
一、退费范围
1.遗体与尸骸火化费:对不应收取的遗体与尸骸火化费用进行退还。
2.骨灰寄存费:针对骨灰寄存未到期提前取走的情况,退还剩余寄存费用。
二、办理方式及提交材料
1.请涉及退费的逝者家属如实填写《嘉荫县殡仪服务中心退费登记表》。
2.办理退费时,请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与地点
1.办理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办理地点:嘉荫县民政局318室
四、咨询方式
具体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16645022540。
请符合退费条件的逝者家属相互转告,同时县民政局会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家属。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退费权益,相关资金将上缴国库。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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