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稿件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协同配合不够、职责未厘清,个别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要求落实不力,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作为配合单位对于承担工作任务不明确,参与联合专项行动主观能动性不足。伊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烟花爆竹、冥纸冥币污染问题管理较为懈怠,不作为、慢作为,存在不想管、不愿管思想。
二、整改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各部门生态保护职责分工及协同联动机制,切实构建内容完善、边界清晰、层层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2.积极参与联合专项行动,对照行动重点,明确整治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
3.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呼吁广大群众积极践行文明风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购买、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职责,提升工作人员对环保工作思想意识,积极参与联合专项行动,重要事项经党组会讨论,压实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向经营户和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3.对烟花爆竹和殡葬用品销售单位开展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以及产品是否明码标价,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
六、受理部门: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8-8818013
八、受理地址:恐龙大道12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