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稿件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7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8号)文件要求,为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与四个人口较少民族村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研究后,经嘉荫县2025年第七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县2025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用于建设以下项目:
1、计划投资164万元(中央资金),建设伊春市嘉荫县常胜乡常家村巷道沥青路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常胜乡常家村;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为:村内巷道铺设沥青路10500平方米。
2、计划投资106万元(省级资金),建设伊春市嘉荫县乌拉嘎镇胜利村道路硬化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乌拉嘎镇胜利村;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为:翻新硬化村内路面7044平方米。
3、计划投资67万元(省级资金),建设乌拉嘎镇胜利村低温压榨豆油生产线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乌拉嘎镇胜利村;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为:采购豆油冷榨设备1套、包装设备1套。
经嘉荫县2025年第七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由县财政局将(黑财指(农)〔2025〕187号)、(黑财指(农)〔2025〕188号)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计337万元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分别拨付到常胜乡人民政府164万元、乌拉嘎镇人民政府173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以上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由乌拉嘎镇、常胜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20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8-2623515
监督联系人:张辉
嘉荫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6月9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