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荫县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嘉荫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 2025-07-23 14:01 点击数:

关联稿件

为进一步加强嘉荫县养老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县养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政府同意,启动了嘉荫县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发改规[2023]1号)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现拟定对嘉荫县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提出如下定价方案:

床位费和护理费拟定表

护理等级

护理费(元/人.月)

床位费(/.月)

合计(元/月)

备注

三级照护(自理老人、能力完好老人

500

300

800

不含护理用品

二级照护(介助老人、轻度失能老人

1000

300

1300

不含护理用品

一级照护(介护老人、中度失能老人)

1500

300

1800

不含护理用品

特级照护(重度失能介护老人、重度失能老年人

1800

300

2100

不含护理用品

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31日

电子邮箱:jhjbgs@163.com

  话:0458-262376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1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