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划定公告
文章来源: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 2026-02-11 14: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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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县决定在县主城区划定禁放区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放区范围

神州龙路以西、恐龙大道以北、建设街以南、满洲龙路以东为禁放区域。

、禁放时间

即日2026年3月5日

三、管控要求及措施

(一)在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应当配合做好禁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妨碍执行公务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并向公安部门市监局、应急管理局举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特此公告。

                            嘉荫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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