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公示
文章来源:嘉荫县民政局 更新时间: 2026-02-25 14: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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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规〔2025〕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经孙立君本人申请,该老年人入住评估级别属于全护理。经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核实,该老人已享受农村低保金897/月,残疾人两项补贴200元/月,现该老人入住的嘉荫县养老服务中心实际收费标准参照嘉荫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标准为1633/月。该老人于202612日入住养老机构,20262月24日申请补助,可申请2026年1月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536/月,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62月25-3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疑问的,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给予补助。

联系电话:0458-6199363联系地址:嘉荫朝阳镇繁荣路272号。

                    嘉荫县民政局

                    2026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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