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嘉荫县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
2026-03-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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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二期(二批)项目A2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临时预制件梁场及拌料场、拌合站)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该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嘉荫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8-2687426
电子邮箱:jygthjg@163.com
附件1: 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临时预制件梁场及拌料场、拌合站)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附件2 :专家意见
嘉荫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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