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马连林场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嘉荫县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 2026-04-07 15: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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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荫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嘉财发〔20255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现公开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36个彩钢房出租市场价值资产评估工作。现将选聘文件公告如下:

一、选聘信息

(一)评估目的

为选聘单位办理国有资产拍卖、处置备案提供价值依据。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估,准确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选聘单位后续决策提供合法、可靠的价值依据。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嘉荫县马连林场合法持有的、位于嘉荫县马连林场施业区(共36)。所有权归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彩钢房详细地址

产权人

面积(平方米)

数量

总面积(平方米)

马连林场施业区

嘉荫县马连林场

30

36

1080

(三)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嘉荫县马连林场36个彩钢房出租市场价值资产评估,彩钢房状态完好正常使用。

(四)评估基准日

本次房屋资产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2647日。

(五)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嘉荫县马连林场可移动养蛙、养蜂彩钢房公开招租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2.选聘单位:嘉荫县马连林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保兴镇仁合村,联系电话:0458-2687421

3.项目概况:本次评估涉及的36个彩钢房为彩钢钢结构,共计面积1080平方米,建筑年代为202310,目前使用状态为闲置;

4.服务期限:自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

根据嘉荫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嘉财发〔202552号)文件,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选聘单位组建评价小组,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选机构(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得分高者优先;报价得分仍相同的,以业绩得分高者优先)。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资产评估费用报价15分;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7分;执业诚信记录5分;内部管理5分;质量控制水平40分(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8分、职业道德水平6分、执业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8分、意见分歧解决6分、近三年监管部门的质量检查惩戒情况8分、职业辅助系统4分);工作方案8分;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5分;信息安全管理5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5分;一年内相关项目经验5分。

(七)应聘机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 3年内未被列入以下名单、记录(需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为准);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

3)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

4. 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评估工作,不接受联合体应聘,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应聘文件

应聘单位根据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自行准备,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机构公章(签名齐全),密封提交纸质正式文本1份。

(三)提交时间

202647日至2026422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报名不足3家再次进行公告(最多3次),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提交地点

嘉荫县自然资源局502

(五)评价

由选聘单位组成的评价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六)公示

中选结果将在公告发布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选聘单位与中选机构签订评估服务合同。

三、相关事宜

1.本次选聘公告通过县级公开渠道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选聘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如需进行咨询,应聘单位应于工作时间拨打公告中选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2.应聘单位应认真按照本文件及嘉荫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嘉财发〔202552号)文件要求提交应聘文件。因应聘单位自身原因错失应聘机会的,责任由应聘单位承担。

3.本次选聘工作中,应聘单位对各自提交的应聘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选聘单位在结果公告前将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保密,不再退还任何提交材料。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嘉荫县马连林场所有,选聘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内容。

    

    嘉荫县马连林场

    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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