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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春市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嘉荫县安保大队岗位招聘条件,因首次体测中各个招聘岗位均出现考生体测不合格的情况,按照招聘公告关于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为3:1的面试资格确认比例以及招考条件中体测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要求,经统计网络技术维护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0809501)出现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为2个,办公室文员岗位(岗位代码:00809502)出现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为1个,管理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0809503)出现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为1个,财务工作辅助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0809504)出现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为1个,法医工作辅助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0809505)出现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为2个。现对上述5个招聘岗位开展第二批体能测评,具体如下:
一、第二批体能测评范围
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与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的考生人数为1:10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第二批体能测评环节人员(详见附件1),若末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入围。对未达此比例的招聘岗位,则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40分的考生全部入围。
二、第二批体能测评规则
根据各自招聘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及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体能测评(招聘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者同时体能测评),若笔试总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体能测评合格,满足报考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空额数量,则该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名之后的考生将不再入围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三、第二批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日期:2026年5月30日(星期六)。
报到时间:上午7:30--8:0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地点:嘉荫县体育场内(地址:嘉荫县朝阳镇体育路27号)。
四、测评项目及标准
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法医工作辅助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0809505)参照公安机关公务员法医岗位招聘条件免测1000米(男)/800米(女)跑。
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长跑测评1次;凡其中一项在规定测评次数内未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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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项目 |
标 准 |
测评次数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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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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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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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组项目 |
标 准 |
测评次数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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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
≤4′20″ |
≤4′3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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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 |
|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参加体能测评当月。1995年6月1日(含)后出生的考生为30岁(含)以下,1995年5月31日(含)前出生的考生为31岁(含)以上。
五、体能测评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2.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责任书》(详见附件2)。
六、相关要求
1.请相关考生严格按照此通知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以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2.请相关考生自行下载《体能测评责任书》(附件2),签字处必须本人手写,于体能测评当日,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一同携带参加体能测评。
3.请相关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备体能测评所用服装、饮用水等备品,穿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钉鞋入场。
4.请相关考生自备1支黑色碳素笔用于签字确认,自备写有本人姓名的信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关机装入信封上交。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相关考生对本人或其他人员体能测评成绩、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本组相应测评项目结束前提出,现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相关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7.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因体能测评等待时间可能较长,请相关考生做好防晒防雨准备。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递补体能测评工作。
9.请相关考生务必持续关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因联系方式不实不畅致使无法联络到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1.对拟进入第二批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应提前与招聘单位说明(时间截至为2026年5月27日11:30分前),体能测评结果按不合格处理,对所空资格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此次开展第二批体能测评当日未按时到达测评场地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果按不合格处理。
3.考生自行评估健康状况,体测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体测工作咨询方式:13796508189,0458-2678023(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体能测评名单
附件2:体能测评责任书
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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