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稿件
根据《黑龙江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嘉荫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嘉荫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检查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标
项目验收是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包括项目申报、推荐、服务组织名录库备案情况、实施生产作业(耕、种、防、收)各阶段完成情况、农户满意度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验收合格后,服务组织和托管小农户方可获得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二、验收范围
全县 2026年申报并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所有服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农户。
三、验收方式方法
(一)验收方式。采取乡镇政府全覆盖验收与第三方验收相结合、县农业农村局抽查核实的方式,各乡镇政府针对本辖区内的服务组织和服务农户进行核查验收,覆盖面达到 100%;验收第三方对全县所有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农户进行核查验收,覆盖面达到 100%,并分别对每个服务组织出具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所有的服务组织进行核实,并对每个服务组织服务的农户及服务面积抽查核实比例均不低于30%。
(二)验收方法。一是要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踏查和电话核查等对项目认真验收。二是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要考虑项目覆盖面,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三是要对参与农户、社会化服务地块的地邻、机耕手、知情者或村干部等了解生产环节中实情的相关人员进行走访。四是要对服务主体农机作业轨迹上传至国家和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监测平台的作业轨迹数据进行核查。五是要对照托管农户领取地力补贴台账核定托管农户托管面积。
(三)验收内容。重点核实社会化服务农户服务费用、缴纳时间及方式、社会化服务地块及面积、服务是否满意等。一是服务合同方面。严查与农户签订虚假服务合同,严查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而实际是流转土地骗取项目资金问题,如发现服务主体造假,则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是服务小农户方面。对项目面积中服务小农户面积占比情况重点核查,服务小农户面积必须达到项目面积的 60%以上。三是内业方面。1.社会化服务费缴纳凭证是否与作业面积相一致。2.服务主体农机安装卫星监测设备,作业轨迹和作业面积数据上传省监管平台。作业轨迹面积、作业确认单(验收单)、服务费支付等相一致。3.查阅服务主体内业档案资料,重点查看社会化服务往来账目是否与服务面积、服务内容相匹配。4.社会化服务各环节确认单是否齐全,作业面积是否与合同签订面积相一致。
(四)验收完成时限。乡镇验收和第三方验收要在 2026
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由验收第三方在 2026年10月20日前对每个服务组织出具验收报告,县级抽查复核要在 2026年 11月10日前完成。并将服务主体的服务对象、面积以及服务主体验收合格享受补助面积等验收核实情况在县级公共媒体、乡和村进行公示,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公开。
四、资金拨付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补贴标准和公示无异议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合格面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主体)。
附件:社会化服务组织资料档案管理清单
嘉荫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3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072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