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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修复黑龙江省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物多样性,筑牢黑龙江水域生态安全屏障,依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黑龙江省2026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嘉荫县水产总站计划组织开展草鱼、鲢和细鳞鲑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放流时间
2026年8月27日09:00
二、放流水域
黑龙江嘉荫段
三、放流苗种明细
1.品种:草鱼;
数量:49万尾;
规格:>10厘米;
来源:肇东市涝洲镇宏峰渔业养殖场。
2.品种:鲢;
数量:284万尾;
规格:>3厘米;
来源:肇东市涝洲镇宏峰渔业养殖场。
3.品种:细鳞鲑;
数量:4万尾;
规格:>3厘米;
来源:通河县涌泉冷水鱼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全过程监管保障措施
1.供苗资质合规。草鱼、鲢、细鳞鲑苗种供应单位应为农业农村部备案公布的经济和珍稀濒危物种苗种供应单位,且具备草鱼、鲢、细鳞鲑苗种的繁育和供应资质。
2.严格检验检疫。放流苗种全部经过官方检疫机构检验,并按照鱼类产地检疫规程,开展水生动物疫病检疫、药物残留检测,杜绝带病、畸形、劣质苗种及外来物种、杂交物种进入放流水域。
3.现场全程监督。活动现场邀请公证机构开展全过程公证,出具公证文书;同步组织新闻媒体、社会群众代表进行现场观摩监督;后续持续开展资源监测与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五、资金来源
渔业资源保护资金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6年8月20日—8月26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单位增殖放流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8-2678562。
嘉荫县水产总站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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