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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嘉荫县乌拉嘎镇小鱼河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嘉荫县乌拉嘎镇小鱼河
建设单位:嘉荫县乌拉嘎镇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驰文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对小鱼河10.038km河段开展河道清淤,清淤总面积9.7811万m²,平均清淤深度0.3m,同步开展河道护坡维修;设置1处临时排泥场,占地约12亩。
总投资38.78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建设期
1、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排泥场沉清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排泥场沉清水经沉淀过滤后排入小鱼河;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淤泥恶臭。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密闭管道输泥、排泥场喷洒除臭剂,避开大风作业。
3、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设施工点位。
4、固废
淤泥、弃土、建筑垃圾、油泥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卫清运;淤泥、弃土干化后土地综合利用;隔油池油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疑似危废淤泥开展鉴别。
5、生态
临时占地扰动植被、水土流失、干扰动植物。剥离保护表土,完工后回覆复绿;落实拦挡、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严控施工范围。
二、运营期
本项目无运营期,不产生各类污染物。项目实施后提升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清除淤积,改善河道水环境,促进水生态修复。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2626180邮编:15320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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