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嘉荫县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
2026-09-2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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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 测帮扶对象),每人每年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800元(实际往返一次交通费不足800元的,据实补助)。对每年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省内县外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不含公益岗),且家庭其他成员自主发展生产经营的, 给予生产奖补,其中跨省就业每人每年补助 1000元,省内就业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经审核,现有第一批2人符合跨省务工交通补贴补助条件,拟拨付该2人交通补助资金1081元(大写:壹仟零捌拾壹元整)。有2人符合生产奖补条件,拟拨付该2人生产奖补资金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补助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按文件要求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3日至10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8-6199339,反馈,欢迎群众监督!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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