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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规定,依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6号)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6〕29号)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决定对嘉荫县自然资源局、嘉荫县开放学院,嘉荫腾达边贸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以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有关单位。
三、检查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嘉荫县自然资源局、嘉荫县开放学院。
国有企业(公司):嘉荫腾达边贸有限公司。
四、检查内容及重点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展重点行业上下联动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开放大学开展检查,1家同级国有企业进行检查。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五、检查时间
2026年7月13日-9月10日
检查期间,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单位:嘉荫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458-262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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