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伊春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县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201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机构建设情况。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强化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县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制定下发了《嘉荫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嘉荫县政务公开指南》和《嘉荫县政务公开目录》,召开了全县政务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嘉荫县政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乡镇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和“县直单位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在各乡镇、各部门也都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实现了全县9个乡镇、23个政府序列部门和中省直各单位政务公开率100%的目标。
(二)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目的,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现了有一个政府门户网站、有一部县长热线电话、有一面政务公开电子大屏幕、有一处政务公开公示栏的“四个一”建设标准。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做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即: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有监督电话、有值班公示台,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办事程序和办事条件上墙、办事依据和收费标准上墙、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上墙。村级达到了“六有”标准:有公开栏、有监督意见箱、有公开制度、有监督员、有村民理财小组、有公开档案。此外,各乡镇通过中国嘉荫政府门户网站挂靠连接的子网站正在建设中。
(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我县分别在9个乡镇设立了民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基层政务公开及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全力做好双拥、救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实施、五保供养、乡镇民主建设、殡葬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农业科技普及、新农合协管。此外,还在各行政村成立了民生服务站,负责村级政务公开和落实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级民生服务站的成立,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搭建了统一、快捷、有效的平台,在宣传、落实上级政策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载体和抓手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有关政策;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房屋拆迁补偿;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等。同时,坚持部门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相结合,对外公开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罚款和收费依据等;对内公开干部职工关注的财务收支、干部队伍管理、员工福利待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年初以来,中国嘉荫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6213条;“县长信箱”栏目2011年全年共受理网民来信13封,按时办结率达100%;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40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县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由于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特别是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认识上存在误区,公开的观念不到位,视政务公开为软任务,怕政务公开制约自身权力。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不够全面,受公开形式的限制,公开范围还不够广。三是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个别单位没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事务性、程序性、结论性内容公开多,办事过程、决策过程内容公开少,工作仍然不够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拟在2013年度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同时,对县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并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此外,进一步加大公开目录梳理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以延伸乡镇便民服务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把实行村务公开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实行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同时,按照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和群众满意“五规范、一满意”的原则,及时调整和拓展公开内容和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切实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加大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和督查力度。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同干部的政绩挂钩,开展经常性检查与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并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及时向群众反馈情况,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高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