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发〔2020〕97号 签发人:王俊峰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
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中、省属各单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现将《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黑政发〔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0〕11号)
嘉荫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
嘉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印发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_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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