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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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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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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荫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荫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荫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10:36来源:嘉荫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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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发〔2024〕11

嘉荫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荫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嘉荫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八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荫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嘉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5日印  

嘉荫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落实《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黑政发〔2024〕9号)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水平,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推动废旧资源得到循环利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2027年,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逐步提升;2027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量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年交易量2023年增长30%左右,废旧家电年回收量2023年增长30%左右,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耗能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设备,锚定高端智能、绿色安全等主要方向,分类推进工业企业设备、城市功能设施、公共事业设施、教育文旅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更新换代,以设备升级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以设备更新带动行业升级。

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以节能降碳、安全生产、智能化升级为主要方向,以集约型、实用型为原则,大力推动生产设备、产能用能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信号通信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以设备更新改造提升提质传统产业,到2027年,全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末增长20%以上。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1.实施落后低效设备替代行动。加快生产设备设施整合,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重点推动服役10年以上机床等落后低效设备更新替代。鼓励华银热电公司、嘉福露天煤矿等重点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污染能耗低的先进设备。

2.实施关键领域设备更新行动。聚焦矿工、建材、能源、通信、木材、农产品等行业领域,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推进计算机控制、智能物流、传感与检测等智能制造装备应用。加速“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和规模化应用,筑牢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关键底座。

3.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泵、冷水机组、冷库等重点用能设备及部件更新换代;推动县内重点用能行业、有关企业,应用节能节水、副产物回收、废物利用等方面绿色装备,积极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电力设备更新力度,加大工业固废处理设备设施更新升级。

4.实施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更换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推动危险度高、强度大、重污染等工序机械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加强安全应急、消防等领域装备升级改造与配备配置。提高防灾、治灾、抗灾能力,推广应用自动化的技术装备、监测监控系统和灾害预警系统,提升煤矿开采、产能用能等方面安全水平。

(二)加快老旧农机更新换代。以粮食千万吨增产计划为引领,以大规模场景应用为推动,统筹用好农机更新补贴和优机优补政策,扎实推进老旧农机更新,加快推进农机结构优化,推广应用高端智能农机,巩固提升农业物质(资)装备现代化水平。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

5.扎实推进老旧农机更新。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农户购买大型、高端、智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耗能高、性能低老旧农机更新。2024年,全县100马力以上拖拉机达到900台以上。

6.加快推进农机结构优化。加大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我县大型、高端、智能农业机械保有量和先进农机具的配套比,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2024年,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以上。

7.推广应用高端智能农机。充分发挥“深松整地补贴政策”“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政策”的优势,引导农户购买安装“作业终端监测仪GPCS”“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等智能农业机械,加快高端智能农业机械在我县的推广应用。2024年,全县安装GPCS作业监测系统的拖拉机稳定在650台以上、智能农机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稳定在400台以上,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达到70台以上。

(三)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到2027年,完成技术落后、不满足规范标准、节能环保不达标设备的更新改造。由县住建局牵头,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8.加强供水、供热领域设备更新。更新改造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等问题的净水厂。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及热源供热系统设施设备,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建设,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更新供热管道改造13102.9米供水管道改造1161米。

9.推进城镇智慧供暖、智慧供水。加快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传统供热、供水体系融合,大力推进智慧供热、供水项目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智慧供热、供水,推动供热、供水企业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10.推进生命线安全改造。积极推进燃气管道建设工作,推动在燃气管道高后果区增设智能监测点位。推动地下管网、桥梁、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统筹设备建设年限、智能化水平、防控需求等情况,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升级。

(四)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交通运输设备报废更新,推广应用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促进交通运输设备低碳转型。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11.推动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动使用年限满13年或行驶里程达40万公里的公交车报废更新,鼓励支持对使用年限8年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进行更换,在保留适量应急传统能源车辆的前提下,力争新增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车。持续推进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到2027年,累计报废5辆燃油公交车。

12.加快老旧船舶报废更新。严格执行超过使用年限船舶强制报废,加快推动存在安全隐患、运行低下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鼓励建造适合“界江旅游”等新型船舶。

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加快老旧设备淘汰升级,有序应用先进设备、绿色设备、智能设备,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分别由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13.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老旧教学科研仪器。推动职业院校更新实训设备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促进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标,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配备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与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相协调的装备,推动构建优质均衡的教育服务体系。

14.提升文旅设备水平。推动冰雪、康养、文娱等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冰雪旅游设备、客运索道、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电子竞技转播等设备更新改造。围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民宿、酒店以更新带创新,重点推进门禁闸机、景区导视牌、旅游观光车、旅游观光船等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新质生产力赋能提升,推动智慧旅游提档升级,重点推进景区智慧管理系统、可穿戴智能文旅体验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文旅服务质量,提升文旅消费体验。

15.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及实验室检验检测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大手术机器人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器设备、终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更新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公立医院将部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病房,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合理增设卫生间,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级政策,优先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但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优先支持报废更新。县发改局牵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6.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车主自主淘汰符合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汽车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支持报废汽车更新激励政策和省级报废汽车更新、二手车置换更新奖励措施。鼓励各汽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开展二手车置换更新业务,推出特价车型、购车赠送充电桩等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8.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通过举行“周年庆”“购物节”等各种促销活动,全链条整合生产、销售、回收和拆解企业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给予折扣优惠,对以旧家电换购绿色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扩大规范售后服务覆盖范围。推动家电售后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方向转型升级,满足消费者售后服务需求。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20.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推动家电、家装、家具一体化融合促消费,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家居适老化改造,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支持家电家居企业围绕“家场景”开设绿色智能体验店,鼓励开展新店首秀、新品首发等活动,不断提升消费体验。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满足消费者多元化消费需求。加强宣传购买使用绿色智能家电、家居建材的绿色消费、品质消费理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聚焦回收换新、二手流通、再生利用等环节进一步畅通资源循环利用路径,提高循环利用质量和水平。由县发改局牵头,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2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系统组织优势、网络优势、渠道优势,加快建设覆盖县、乡、村的回收网络,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支持再生资源企业拓展回收网络范围,开展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上门维修、回收等服务,提升回收质量和效益。全力推动“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鼓励企业提供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落实我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县级分拣中心,对全县再生资源进行集中、专业分类等简单加工及处理。拓展再生资源企业回收网络范围,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责任单位: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优化完善报废机动车拆解网点布局,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并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资源循环利用能力。通过跨部门联合监管形式,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督管理。监测回收拆解行业产能情况并及时预警,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5.畅通设备回收渠道。积极开展面向公共机构等单位的回收业务,探索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支持县供销社企业承接公务仓建设。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动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26.规范二手车经营管理。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等业务,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二手电子产品经营管理。落实《旧货经营商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主体在收购环节,提示出售人妥善处置出售物品中的相关信息,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加强旧货转售、翻新等服务或相关商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28.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实施精深加工,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及生物天然气,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加强标准宣贯,推动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持续引领设备更新。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十二)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29.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推动落实工业设备能耗能效标准,严格落实能耗限额家电和工业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

30.执行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光伏和通信基站等相关设备标准。实现设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筑牢安全生产标准底线。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要求,严格执行火电、炼化、煤化工、钢铁、焦炭等行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

31.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排放控制水平。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鼓励企业配合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落实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的实施。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32.落实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加强电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传统燃油汽车售后服务迭代标准的宣贯实施。

33.加强产品技术标准宣传。严格执行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严格执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碳标签等相关标准。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34.严格执行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鼓励行业组织和具备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制修订相关标准,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供给。

35.落实国家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严格执行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六、强化保障措施

打好政策组合拳,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研究谋划亟需出台、能形成规模效应、带动拉动大的新政策,统筹用好财政、税收、投资、金融、科技、环保、产业等各类支持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撬动作用。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36.组建县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专项小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落实部门责任,建立我县“1+N”方案体系,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

十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加强全县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全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谋划储备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有关部门)

38.用好用足农业、住建、交通等领域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充分利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报废更新进行补贴,落实好农机优机优补政策。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利用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支持更新界河航务船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住房公积金嘉荫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用好教育领域支持政策。鼓励利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各类教育补助经费,提升职业院校、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用好用活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企业开展汽车置换更新,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通过2024年度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使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补贴用于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1.积极用好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加强采购政策的宣传与指导,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推动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提升绿色产品的采购比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2.严肃财经纪律。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分配和拨付各类财政支持资金,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由县税务局牵头负责,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

43.落实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认真落实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优惠政策。落实新能源车船、节能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44.优化税收征管服务方式。推广实施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用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执行好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方式。(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优化金融支持。由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荫监管支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落实

45.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做好技术改造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的宣传解读,聚焦全市“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与相关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项目清单,组织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抢抓政策窗口期,提高对接、授信工作效率,争取更多央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建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融资对接机制。按照备选项目白名单建立主办行制度,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常态化对接,“一企一策”针对性、差异化地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按照备选项目白名单建立主办行制度,一企一策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推动企业加快完成设备更新采购流程。(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荫监管支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将设备更新重点领域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积极宣传推介制造业中长期项目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配套融资的跟踪监测,对融资暂时存在困难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多措并举,运用多种模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确定合理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目标和重点支持行业及领域,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绿色信贷和消费信贷投放,满足全市设备更新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荫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8.落实汽车消费优惠政策。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取消自用汽车贷款首付比例限制政策要求,结合购车人实际情况,进一步下调首付比例,降低利率水平,更好拉动汽车消费。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动降低支付结算费用,指导银联推动支付机构积极向消费者让利,围绕支付环节给予更多手续费优惠。(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荫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9.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向金融机构做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宣讲辅导,指导符合使用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先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初步筛选基本符合碳减排支持工具条件的项目清单推送金融机构,并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融资问题双向反馈渠道,发挥政银企三方合力“一企一策”解决融资问题。(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荫监管支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要素保障。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建立健全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创新支撑。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

52.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落地。积极与大学院所开展对接活动,征集发布符合我县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宣传引导

53.切实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参与方式等宣传解读,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让企业和消费者知晓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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