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满足群众正常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规定,结合《嘉荫县朝阳镇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5-2030)》,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以城市规划范围(规划中有明确规划用地类型的可建设及适宜建设用地)作为区划范围,即:“北部以中俄国界线为界,东部以永安东河为主航道为界,南部以嘉马公路为界,西部至太平村东1千米处”。不包括城区内水域、林地、森林公园、耕地等不可建设及不宜建设用地。
二、基本原则
(一)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二)区划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千米。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四)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六)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
三、区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四)《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六)《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一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七)《嘉荫县朝阳镇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5-2030)》。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限值
0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康复疗养区等。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50dB(A),夜间40dB(A);
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
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60dB(A)。
具体划分边界范围等详见附表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和附表2:嘉荫县朝阳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表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类别 |
功能 |
边界范围(区域边界道路部分为规划道路) |
面积(km2) |
总面积(km2) |
占区划总面积比例 (%) |
1类功能区 |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区域 |
东外环路——镇南界——西外环路——镇北界——体育路——尚志街——神州龙路——新城街——工农路——繁荣街——育新街——满洲龙路——鸭嘴龙街——康乐路 |
4.40 |
5.85 |
75.21 |
2类功能区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体育路——尚志街——神州龙路——新城街——工农路——繁荣街——育新街——满洲龙路——鸭嘴龙街——康乐路 |
0.51 |
18.29 |
|
规镇南界——西外环路 |
0.56 |
||||
3类功能区 |
工业、仓储集中区 |
体育路——开发路——神州龙路——恐龙大道 |
0.38 |
6.50 |
|
4类功能区 |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
4a:城市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
道路长度26.238km,总面积为1.01km2。 |
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