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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卫生健康局

嘉荫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6-06-08 08:43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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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嘉荫县卫生健康局是嘉荫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

嘉荫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并抓好落实。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并认真执行。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组织推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制定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工作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成果推广应用。

(十一)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龙江、健康伊春、健康嘉荫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编撰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人事、工资、统计和考核奖励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协调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我县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妇幼健康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

(二)医政医管办公室。拟定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贯彻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协调推进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县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三)卫生健康办公室。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人口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信息化网络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中医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和保健机构的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负责监督中医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中医医疗纠纷。协调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指导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健康龙江、健康伊春、健康嘉荫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创建的相关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进行爱国卫生工作宣传。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直属单位

(一)嘉荫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规范负责组织并管理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信息管理、宣传报道工作和开展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审核、记录、计算报告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负责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7.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卫生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工作制度信息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信息网络建设、平台、业务系统及卫生计生相关的网站、软件产品的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专业知识培训和技术应用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嘉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制定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的流行。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加强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国家、省、市要求,进行地方病重大公卫防治项目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包括碘缺乏病监测:加强碘盐监测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完成市疾控下发碘盐质量考核样品的检测工作;甲状腺检查、大骨节病防治: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发挥各自职能,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甲状腺、大骨节病防治项目监测工作;克山病防治:开展克山病防治项目监测工作;开展慢性病防控,根据省、市要求,开展慢性病与营养季度报表工作,每季度末在网络平台直接上报本季度的工作情况,每个季度上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情况汇总表、死亡报表等网络上报工作;病媒生物监测:科学、有效开展鼠类监测、蚊害监测、蝇类监测、蟑螂监测等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工作;根据省、地(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结合当地实际为本级政府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负责肺结核患者的发现、登记、治疗、管理、患者资料信息的收集、录入、核对、分析评价和上报;建立健全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统计、报告制度和县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制度;检查和指导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和转诊;负责肺结核患者的追踪、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检查;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做好患者的药品供应;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三病”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饮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体检、消毒监测、水质检验、碘盐检测、艾滋病、梅毒检测,实施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对门诊病人、随访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开展痰涂片检查,并按照要求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进行痰培养检查,积极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完成人员样本与环境样本核酸检测任务;开展疾病检测和仪器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巩固扩大健康教育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各重要卫生日宣传活动,利用各种世界卫生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品的制作,普及健康知识;大力开展健康嘉荫行动工作;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成果,持续开展创卫工作,按照国家级卫生县城相关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知识培训及讲座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大众传播作用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健康巡讲活动;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受委托开展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职能。嘉荫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在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委托下,开展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事项和事宜,主要职能是:承办公共场所、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放射诊疗卫生许可,托幼机构保健合格证;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生活饮用水及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和托幼机构、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职业健康、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传染病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职责;完成嘉荫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嘉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婚孕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服务、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受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管理、培训、技术支持工作。

(四)中华医学会黑龙江省嘉荫分会

主要职责: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师的权益,兴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以统计理论为指导,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搜集医学会相关领域内的数据。调研、总结医学会工作的相关信息和问题应用样本推断总体及概率论的方法,通过大量实践,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医学会工作中人员,经费,资产等数据方面的收集整理、统计、信息录入、核实、汇总、分析、呈报工作负责医学会财务核算,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统计、财务、内审工作,为医学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工作健康稳步开展;开展医学科学技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活动,密切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负责医学类论文的交流,并向各杂志社和报社推荐;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其他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开展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发展同省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活动,举办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展览,大力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组织开展全县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完成嘉荫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嘉荫县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承担县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任务;贯彻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各类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并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六)嘉荫县中医院

主要职责:承担治病防病、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中医预防保健、康复、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和科研、中西药人才培养,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七)嘉荫县保兴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八)嘉荫县常胜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九)嘉荫县红光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十)嘉荫县沪嘉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十一)嘉荫县青山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十二)嘉荫县乌拉嘎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十)嘉荫县向阳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十)嘉荫县乌云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卫生院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十)嘉荫县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社区保健: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双向转诊服务等;社区康复: 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社区健康教育: 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社区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五、领导信息

汪慧庆  嘉荫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六、联系方式

0458-6199227

七、办公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人民医院旧址二楼西侧

八、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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