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二)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问题。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负责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推动信息化进程。
(四)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物资储备计划,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动用县内物资储备的建议。
(五)负责县级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内各类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省及国家级审批、核准权限内各类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的申报建议。
(六)负责省级重大前期项目筛选、审核、上报;负责全县大项目谋划、储备及前期工作推进,开展大项目会办、督办和考核及县级项目库动态管理、全县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七)负责制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监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制定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大项目实施、推进和考核;拟订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投融资管理办法,检查监督投融资政策的贯彻实施。
(八)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确定、核查补报和监督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规划和小水库库区扶持项目规划;负责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嘉荫信息的系统维护、管理及日常工作。
(九)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十)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具体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价格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列入监审目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管商品价格政策;负责拟定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商品、服务价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
(十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食用油、食用盐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总量平衡,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牵头建立完善粮食公共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负责粮食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十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提出收购、储存、轮换、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提出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布局建设与发展规划意见,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配合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落实粮食调剂计划,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合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负责食用盐市场的监管和市场供应;负责救灾粮、军队用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和供应;负责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标准,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指导粮食行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九)拟订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二十)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二十一)负责粮油、盐业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分析;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负责指导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二十三)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和工业化相融合。
(二十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监管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二十六)贯彻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二十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八)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相关政策、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相关工作。
(二十九)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工作。
(三十)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三十一)负责全县贸促工作,促进嘉荫县与驻外机构、港、澳、台地区的工商界之间经常交流与服务。
(三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进步和科技产业,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信息分析工作。
(三十三)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军民融合工作。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办公室。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检查各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研究分析监测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综合分析人力与社会事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研究提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工业、社会事业、交通战备、国防动员、财贸流通、主要物资总量平衡等工作。负责全县节约能源和能源发展规划和方案的编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及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
(三)项目办公室。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审核和已确定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重大前期项目筛选、审核、上报;负责制定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项目谋划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负责县级项目库的搜集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大项目谋划、储备及前期工作推进,开展大项目会办、督办和考核;承担项目谋划咨询论证各项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工验收及项目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县级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内各类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监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制定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投融资管理办法,检查监督投融资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国家、省各类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全县对上争取报批工作。
(四)粮储调控股。贯彻落实国家原粮购销政策,承担协调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储备粮管理。负责原粮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行政管理,组织拟订粮食质量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协调执行。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流通应急、统计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测战略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县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成品油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驻我县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粮供应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拟订嘉荫县粮食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出入境粮食行政管理工作。
(五)粮储与科技股。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储备粮食、储备物资、储备油品仓储管理,落实国有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承担粮食流通、加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下,制定全县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
(六)粮储法规财务股。负责组织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执法检查工作,按权限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等情况实施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重要涉粮、涉储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组织落实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七)数据股。承担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定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规范。承担推动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定数字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数字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拟定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数字嘉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全县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字经济人才统计。
(八)价格管理股。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价格改革建议;负责县本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负责本级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和服务价格(含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监测、分析、预测价格形势,提出加强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价格信息综合、价格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承办价格改革和价格调研等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办理对诉讼、行政执法(执纪)仲裁执行案件、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工作。
(九)商务股。负责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拍卖、典当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参加国际经贸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并处理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十)中小企业管理股。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提速增效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助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培育微小企业、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
(十一)工信股。负责本行业经济运行及指导技术进步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食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贯彻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县级食盐储备监管,建立健全食盐供应应急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信息安全相关标准;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冶金建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
(十二)科技股。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发展战略,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战果的登记、审验、上报和保密工作;组织科技项目鉴定和验收上报工作,指导重大科技战果的推广示范;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对上承接伊春市科学技术局相关工作。
三、权责清单(职责分工)
(营商局提供)
四、直属单位
嘉荫县经济信息中心
五、领导信息
宋立民: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六、联系方式
综合股:0458-2623738
项目办:0458-2623781
粮储局:0458-6191522
商务股:0458-2626951
价格股:0458-2623769
七、办公通讯地址
嘉荫县恐龙大道西1号(嘉荫县人民政府一楼)
八、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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