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辐射事故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嘉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荫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是为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发生辐射事故时,及时准确掌握事故情况、分析研判和决策,能按辐射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二是与市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有机衔接的整体。三是有力指导各成员单位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二级预案体系。
二、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嘉荫县辐射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响应行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
三、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优化本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保证我县辐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与省级和市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的有效衔接性,推进改善县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五、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