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农场十七连取料场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04-08 09:04 点击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嘉荫县嘉荫农场十七连取料场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经专家组评审后,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现将审批意见批复如下:

一、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嘉荫县嘉荫农场十七连取料场开采项目

2、建设地点:嘉荫县嘉荫农场十七连取料场位于嘉荫西南 18 公里处

3、建设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慧然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清表土8.1万m3,取砂石364927.68m3占地面积:取土面积40500m2,表土堆场10000m2。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预计完成时间2021年4月-2021年5月。

二、项目施工期

1、废气、施工扬尘:本项目取砂石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剥离的表土进行覆盖、拦挡和设置截排水沟。砂石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运土车辆密闭运输。临时堆土设置覆盖的抑尘措施,并加强进出场道路喷淋措施。

2、废水:雨水经建设的截排水沟倒排及临时沉泥池收集沉淀处理后作运输道路等洒水回用,不排放。

3、固体废物:取料场施工过程无弃渣,取料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垃圾。

4、地表水:项目施工期间的废水为含泥雨水,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悬浮物(SS)。根据地形设置截排水措施及1处临时沉泥池。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按照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治理要求进行施工。

5、生态环境:项目涉及裸露地面、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问题,维护环境生态保护应设置截排水措施、削坡取土、及时复垦

三、运营期工程分析

项目服务期满主要是进行耕地复垦表土应剥离单独妥善保存,用于服务期满后复垦,并进行分层覆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配方土及深耕翻,确保土壤结构和质量满足耕地土壤土质要求,确保植物有较高的成活率。制定《林地植被恢复方案》,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临时场地平整并绿植恢复,土地复垦率达到100%,采用草本藤木相结合的防护体系,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要求。

四、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保证各配验套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 “三同时”。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自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无裸露地表、植物成活率80%、无林木砍伐;根据地形设置截水措施,无水土流失迹象;无建筑设施遗留相关文件报备至本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积极配合日后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审批。

 

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                            

2021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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