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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嘉荫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4:55来源:嘉荫县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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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荫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全面复盘上年度工作,剖析问题与成果。同时,紧密结合当下发展需求,科学规划、细致安排部署53项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强化政府和部门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共计32次。与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院县共建”合作授课8次,邀请学院教授对我县领导干部、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能力水平。

(三)狠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保留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5件,继续保留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3件,清理结果已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2024年,共审查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1份,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四)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新环境。全县23个部门,按照省级政务服务“五级六十同”标准,梳理认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8大类、依申请事项1447项。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业务数据功能支撑,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实现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发《嘉荫县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嘉荫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成较为完善、县乡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并在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分别加挂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有序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出优秀案卷137本,良好案卷8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9份。制发《嘉荫县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采取“伴随式”执法监督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旅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将行政执法监督与巡察工作融合推进。

(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初制定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将检查结果按要求录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并予以公示。

(七)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加强复议决定抄告、履行监督规定等配套制度建设。2024年办理上年度结转案件1件,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共作出维持决定10件、撤销决定4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3件、不予受理2件,被申请人分别为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乌云镇政府、交通运输局、朝阳镇政府、朝阳边境派出所、红光边境派出所、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新发生2起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起二审行政应诉案件,均是县政府与政府部门为共同被告,2件已审结,1件正在审理中。

(八)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稳步前行。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凝聚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一城一特色·法治边疆行”嘉荫站、“五个一”宪法宣传,以及2024年嘉荫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等主题实践活动,宣传信息被省级采用4次,市级采用57次。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7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905次,调解纠纷417件,无民转刑案件发生。202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公证事项119件。

(九)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目前,嘉荫共有法律顾问单位2个,法律顾问人员3人,2024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出具信访类、合同类等法律意见书共34份,提供合同、信访或其他业务法律咨询10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程序仍需规范。基层工作繁杂,乡镇政府可配备的专职行政执法人员较少,存在执法人员身兼数职、人员不固定等情况。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人员配置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仍需提升。部分单位自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的主动性不高,理解有偏差,仍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和高效创建合力。

三是法治宣传质效需进一步提升。落实普法责任制还需加强,普法方式创新不够,普法内容精准性、针对性不强,缺乏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差异化设计。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落实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以落实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水平。在第二批省政府赋权事项下发后,督促承接事项的乡镇和职能部门主动开展交流对接,使赋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治理实践。

三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聚焦企业发展痛点、群众办事难点,进一步做实改革举措、释放机制活力,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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