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审计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市监局、县城乡规划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以上单位均没修改意见。
《嘉荫县鼓励扶持发展乡村民宿产业(试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