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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荫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关于《嘉荫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4-11-29 15:21来源:嘉荫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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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供水一体化进程,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规20203号)、《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黑水规发20245号)、《伊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伊春市2024年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计划)》(伊水发202416号)精神,特制订《嘉荫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024年1111日至2024年111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截至2024年1117日,收到反馈意见2份伊春市嘉荫县生态环境局建议将“在开展农村供水建设项目时,需提前按照项目类别做好环境影像评价工作”写入方案中。发改局建议,对非生产经营用水,规模化及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定价言之发按相关政策要求和《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由定价部门制定价格。以上两条建议已采纳。同时,征求了财政局、卫健局、税务局、林草局、住建局和各乡镇意见,皆无修改意见。

并于11月18日—11月29日,在嘉荫县政府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嘉荫县水务局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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