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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荫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关于《嘉荫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1-18 14:46来源:嘉荫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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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11月1日对《嘉荫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向相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其中: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武部、国网嘉荫供电公司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过我局研究,采纳了县教育局反馈意见,将预案第4页“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教育部门和学校”修改为“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县人武部反馈意见,将12页、17页等涉及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的字样更改为“地方人民政府任务需求”;县财政局反馈意见,将预案中“县财政局(国资委)”更改为“县财政局”、将“县财政局督促监管企业积极参与抢险救援”修改为“县财政局督促出资企业积极参与抢险救援”。未采纳国网嘉荫供电公司将“负责保障灾害救助电力供应,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更改为“负责保障灾害救助电力供应,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及时恢复供应”的意见。通过征求意见对预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嘉荫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代拟稿)。同时于11月6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嘉荫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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