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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电子商务助农扶贫工作机制
根据《2021年度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黑商函〔2021〕37号)、《黑龙江省 2020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黑商联发〔2020〕40号)和《嘉荫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嘉荫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中央、省、市乡村振兴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我县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步伐,确保农村电子商务与助农扶贫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嘉荫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充分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立县、镇、村三级电商助农增收服务体系,探索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增收机制;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合作社探索“电商企业+合作社+低收入农户”增收机制,实现通过电子商务达到便民、惠民、富民,助力增收。
二、助农机制
(一)建立县级服务中心+镇村服务站点助农富民服务机制
1、鼓励县电商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将移动通讯、医药下乡、普惠金融、政策咨询、电商培训等便民服务下沉到各镇(街)、经济薄弱村服务站点。
一是整合金融、通信、农资等社会资源,丰富经济薄弱村服务站点服务内容、加强服务功能,同时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服务站点增值服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站点人员服务能力。
二是统合商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及人社等部门资源,通过经济薄弱村服务站点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政策、金融、技术等支持。
三是探索"“小生产链接小市场”,通过镇村服务站点将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首先销售至嘉荫县各社区、机关食堂等。
(二)建立电商企业+合作社+低收入人群机制
1、支持鼓励电商市场主体(个人、企业或合作社)收购嘉荫县经济薄弱村村、低收入农户产品助力增收。同时通过销售倒逼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
2、鼓励“企业+合作社”“企业+低收入农户”实现一对一帮扶,通过技术指导、优先采购等多形式精准帮扶经济薄弱地区。
3、鼓励支持嘉荫县电商企业及合作社与经济薄弱村签订用工合同,解决低收入人群就业并从事与电子商务有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是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取得实效负责。各镇(街)、相关部门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的主体,要认真抓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配套,强化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省、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激励政策,引导和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帮扶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三)做好总结和宣传推广
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扶贫助农增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在全县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电商助农扶贫,使有关农村电子商务助农扶贫的政策、做法、经验在全县形成共识。梳理典型案例,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典型镇(街)、典型企业、典型个人和典型农村商业模式等进行表彰奖励与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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