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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嘉荫县万邦商混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3号嘉荫县万邦商混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嘉荫县万邦商混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泽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次新增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一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1万m3,水泥稳定碎石3万m3。
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7.7万元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建设期
1、废气
采取洒水抑尘、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
生产冲洗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喷淋、拌合用水蒸发或进入产品。沉淀池、厂区地面做好防渗。生活污水进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2、固体废物
除尘灰、沉淀池沉渣、砂石废料、实验室试块全部回用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环卫清运。规范设置防渗固废暂存区,建立处置台账。
3、废气
各水泥仓、粉料仓、搅拌主机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6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物料全密闭输送、厂区硬化洒水、车辆全覆盖苫布,严控无组织扬尘,厂界颗粒物达标。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以及减振等措施将厂界噪声排放控制在6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2626180邮编:15320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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